2008年2月2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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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不成时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吗
崔志宁

  方女士问:
  我与丈夫感情破裂,双方共同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,对分割公司股权、房产,儿子的抚养归属达成了协议。后我丈夫对协议表示反悔,导致协议离婚不成。我到法院起诉离婚,请问这份离婚协议书还有效力吗?

  本报释疑:你们的离婚协议书在这时没有当然的法律效力。夫妻之间为协议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的约定,应认定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。如果协议离婚不成,则应认定为该协议并不生效。且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协议离婚的目的,可能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、子女抚养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。故该协议不能当然作为法院处理财产与子女问题的依据,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要求据此分割财产、抚养子女的,法院不予支持。但是,一般来说,这种协议有可能是男女双方对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的底线,如果法院的裁判结果远远超出这种底线的话,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。因此,法院在处理你们的离婚纠纷时,会将你们的协议作为处理分割财产、抚养子女的参考。